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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世仁,1929年10月出生于绥德县义合镇。1944年参加工作,第二年入党,1946年到1952年先后在绥德地委秘书处、机要科任秘书、机要科长。1956年榆林、绥德地委合并后,霍世仁在榆林地委任副秘书长、秘书长,1970年至1977年任榆林地区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、农业学大寨办公室主任,1977年任地区革委会主任,1978年任榆林地委副书记,1982年任榆林地区行署专员,1984年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,1985年任榆林地委书记,1988年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,1991年任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,1994年离休。 霍世仁近50年的工作经历,绝大部分时间是在榆林度过的,因此,他和这片土地有着深厚感情。治沙是历届领导班子工作的“重头戏”,霍世仁任榆林地区行署专员后,政策更加放开:允许个人承包, 能治多少,就划多少,还提出“每年治沙一百万亩”的口号,使广大沙区群众治沙热情高涨,治沙效果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