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我县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,共有59161户参合,参合农民253128人,参合率达87.01%,(其中低保户、五保户共2970人,由政府帮助筹资),共筹集合疗资金1265.64万元。截至去年年底,该县参合住院受益患者达7927人次,共下拨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款682.37万元,给参合农民带来了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好处,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该县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、完善补偿方案,实行非单病种住院医药费分阶段按比例报销,制定了13种单病种住院定额付费补助,如“正常分娩”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不需要花一分钱;确定22种门诊慢性病限额补助,如恶性肿瘤化疗、肝硬化等门诊每年补助可达2000元;调整自费药品价格,进一步实惠参合农民,将自费药品范围由原来的10元以上调到40元以上,化疗药品、抗精神神经药品范围调到100元以上。全年住院补助超过5000元的有86人,超过1万元的有30人,超过1.5万元的有8人,达到封顶线2万元的有4人。该县还从实际出发,制定了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(试行)》,先后依法审定定点医疗机构33家 (其中县级3家、乡镇卫生院21个、民营医院9家),并和每个定点医疗机构都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,实行动态管理。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,保证每位参合农民受益。从统计数据来看,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药品总费用未超过45%,自费药品控制在药品总费的10%以内,大型器械检查阳性率大于75%。